代理記賬是法律允許的服務項目,而且代理記賬本身對于初創企業和微小企業都是有很大的好處,聯貝財務代理記賬公司的會計人員平均報稅記賬經驗都在三年以上,有著豐富的經驗, 這也是代理記賬公司的優勢,所以企業選擇代理記賬是沒有錯的。
國家稅務總局對發票的開具也不斷地頒布新的政策規定與開具要求。全面營改增后,很多企業對外發生業務時,都希望能夠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然而,并不是所有的業務都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
今天就來同*梳理一下,到底有哪些業務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相關規定,納稅人發生應稅銷售行為,應當向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并在增值稅專用發票上分別注明銷售額和銷項稅額。
下列這些情形,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一、應稅銷售行為的購買方為消費者個人的,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二、發生應稅銷售行為適用免稅規定的,參照增值稅暫行條例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三、境外單位通過教育部考試中心及其直屬單位在境內開展考試,教育部考試中心及其直屬單位應以取得的考試費收入扣除支付給境外單位考試費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提供“教育輔助服務”繳納增值稅;就代為收取并支付給境外單位的考試費統一扣繳增值稅。
四、納稅人提供簽證代理服務,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向服務接受方收取并代為支付給外交部和外國駐華使(領)館的簽證費、認證費后的余額為銷售額。
五、納稅人代理進口按規定免征進口增值稅的貨物,其銷售額不包括向委托方收取并代為支付的貨款。
六、單用途卡發卡企業或者售卡企業(以下統稱“售卡方”)銷售單用途卡,或者接受單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預收資金,不繳納增值稅。
七、支付機構銷售多用途卡取得的等值人民幣資金,或者接受多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充值資金,不繳納增值稅。
八、納稅人發生跨境應稅行為免征增值稅的,應單獨核算跨境應稅行為的銷售額,準確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其免稅收入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稅務這塊還是交給代理記賬公司比較放心的,如果您在代理記賬方面還有疑問或者想要辦理代記賬服務,可以聯系聯貝財務,聯貝財務服務熱線:400-165-9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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