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一直認為凡事都是有利弊的,事情都有正反兩個方面,商標注冊也不例外,今天小編要給*分享的是國際商標注冊的弊端,因為好處說多了*都知道了,小編就來說說它的弊端。
注冊國際商標通俗來講就是比如在中國國內注冊的商標僅僅是在國內注冊成功,注冊的商標受國內《商標法》的保護,但是商標沒有在其他國家注冊,一旦注冊成了國際商標那么您的商標就是在馬德里國際商標體系中的聯盟國各國注冊商標成功。
這種國際商標有利于企業樹立品牌形象,塑造國際品牌,但是任何事物都是有雙面性的,注冊國際商標也是有一些弊端的,今天就為*分析一下注冊國際商標有哪些弊端。
*、大多數國家不發注冊證書,維權不方便。
由于馬德里協定及其議定書的規定,只要各個指定的國家在規定的12個月或18個月期限內不發駁回通知書,即默認該商標在該國獲得保護。因此,當權利人需要證明其商標權利時,往往還得到指定的國家開具—份證明該商標在該國確已受保護的證明。
第二、成員國數量有限
截止2013年10月16日,馬德里聯盟共有92個成員國(或稱締約方)。近5年新加入的成員國為:利比里亞,波斯尼亞-黑塞哥維那,墨西哥,埃及,以色列,新西蘭,盧旺達,菲律賓,印度,突尼斯,哥倫比亞,蘇丹,塔吉克斯坦。一些重要的國家還沒有加入該體系,其中包括加拿大、巴西、阿根廷、馬來西亞、泰國、印度尼西亞等一些美洲以及東南亞國家。值得一提的是,新西蘭,墨西哥與印度這三個比較大的國家于近兩年加入了馬德里體系,大大增強了馬德里體系的影響力。
第三、有可能會存在申請日期延遲
盡管根據馬德里協定及其議定書的規定,只要申請人提交申請后的兩個月內,國際局收到相應申請的,則申請人向中國商標局提交日期為馬德里注冊日。但中國商標局受到的馬德里國際注冊申請較多,處理速度比較慢,通常無法保證在兩個月內提交國際局,因此,國際局是以實際收到申請日期為注冊日。
第四、馬德里體系需要基礎申請作為前提條件
馬德里體系另一個特點是需要基礎申請的存在。作為中國的申請人,要想通過馬德里體系申請國際商標,必須先在中國獲得一個注冊商標,或者有一個正在申請中的商標。這個特點使得馬德里體系的應用受到限制,不能夠像逐一申請一樣的自由與方便。
第五、中心打擊原則
根據馬德里協定及其議定書的規定,馬德里國際注冊在其*初注冊的5年之內,如果基礎商標不復存在,則其通過馬德里體系保護的國外注冊也將視為無效。
以上就是注冊國際商標的一些弊端,不過總的來說還是利大于弊的,如果有需要注冊國際商標的可以聯系聯貝財務,服務熱線:400-165-9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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