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企業,*是少不了一個有一個法人,那么什么條件可以做法人,而在什么情況下是不能被允許作為企業法人的,一起來看看以下的一些小知識吧。
企業法人具有以下特征:
(一)具備企業法人的法定條件,經核準登記成立
(二)向社會提供產品或服務,并以營利為目的
(三)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
(四)可并購其他法人
(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企業法人就像自然人一樣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比如納稅,消費,投資,發起或接受訴訟,參加社會活動等。
企業法人是指具有符合國家法律規定的資金數額、企業名稱、章程、組織機構、住所等法定條件,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經主管機關(工商部門)核準登記取得法人資格的社會經濟組織。
關于公司的法人是有一些硬性的規定的,有一些自然人是不能成為公司法人的。根據《企業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記管理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擔任公司法人。
1、因犯有貪污賄賂罪、侵犯財產罪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5年的;因犯有其它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3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5年的;
2、擔任因經營不善破產清算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經理,并對該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自該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3年的;
3、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并對該企業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該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3年的;
4、個人負債數額較大,到期未清償的;
5、有法律和國務院規定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6、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
7、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正在被執行刑事強制措施的;
8、正在被公安機關或者國家安全機關通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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