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公司之后需要辦理的事情還有很多,比如,銀行開戶,國地稅報道,公司刻章,等等一系列的事情,只有完成了這一系列的事情公司才能正常的經營。其中公司刻章一般都是五個章,這五個賬有不同的作用,但是都是擁有法律效力的,那么印章丟了怎么辦?
注冊公司之后印章丟了這件事情還是非常嚴重的,畢竟每一枚公司印章都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被居心不良的人利用的話,帶來的后果是無法想象的,隨意在注冊公司印章丟失一定要及時補救。
一、公司章遺失怎么辦
首先因為公章在公安機關都有備案,所以丟失后由法人代表帶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到丟失地點所轄的派出所報案,領取報案證明。
要讓公眾知曉你丟失的公章已經作廢,所以公章丟失后就需要持報案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在市級以上每日公開發行的報紙上做登報聲明,聲明公章作廢。
二、持以下文件到公安局治安科辦理新刻印.章備案
(1)《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2份
(3)企業出具的刻.章證明、法人委托授權書
(4)所有股東身份證復印件各一份
(5)股東證或者工商局打印的股東名冊
(6)派出所報案回執及登報聲明的復印件
每一枚公章都是有不同的作用的,并且是缺一不可的,所以一定要有專門的人員對公章進行管理保存,防止公章丟失。如果公司印章丟失了一定要盡快的到公安機關進行備案,防止一些人拿去做一些不法的事情,使企業造成一些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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