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的含金量比其他的兩種專利都要高得多,不過申請發明專利也并不容易,但讓人有企業不重視發明專利,發明專利申請后就放在一邊了,要知道,發明專利保護還需要按時交納年費。
發明專利年費每年都要交,很多企業忘了交發明專利年費,六個月后,發明專利就會進入公共區域,成為所有的企業都可以免費使用的一種技術成果,這對企業來說可不是一個好消息。
專利年費過了6個月滯納期限已經有10天了,現在想交年費,請問直接交年費+滯納金+權利恢復費1000可以的嗎,還要不是同時主動地提交權利恢復請求?難道還要等國知局4個月后才會發的專利權終止通知書后才辦理?
需要提交權利恢復請求。因為題中的情況,實際上已經超過了辦理該手續的期限--繳納年費+滯納金的期限,這個權利實際上已經喪失了。所以要用恢復權利的方法來繳納年費。而恢復權利的手續中,不僅僅要繳納恢復費,辦理因未辦理而導致權利喪失的手續,也要遞交恢復權利請求。否則,你只交費用,而不交表格,相應的恢復權利的手續是不會啟動的。
只要自己錯過期限了,就可以啟動恢復程序,無需非要等待響應的視為撤回、專利權終止通知書發出之后再提出恢復權利請求。
至于關于所針對的通知書一事,由于不是針對某個通知書而恢復權利的,所以可以不填相關的通知書信息。
申請發明專利本來就不容易,申請完成后不好好保護,及時繳納發明專利年費就更糟糕了,好不容易申請的發明專利權,因為忘記繳納發明專利年費成為免費的技術成果,企業花錢公開專利,值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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