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代表處是外商設立的,不進行運營活動,只從事推廣、調研等工作的組織機構,他的成立需要進行外資代表處注冊,因此,在不運營之后,企業還要及時的進行外資代表處注銷。
外資或外商代表處全稱是”外國企業在華常駐代表機構”。代表處通常起到的作用是代表母公司在某地進行相關的業務聯絡,來賓接待,加強母公司和當地企業、政府的關系合作,代表母公司處理在當地的一些事宜。外資或外商代表處并不是一個獨立的法人機構,所以其不可以進行直接的盈利性質的商業活動。目前在上海,北京,廣州等三地是外資代表處成立比較多的地方。
外資代表處注銷:公司清算組負責人簽署的《公司注銷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被委托人的權限、委托期限。專業公司注銷外資辦事處注銷、外資辦事處注銷在注銷公司之前,首先要做清算,清算是一種法律程序,注銷公司時,必須進行財產清算。未經清算就自行終止的行為是沒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護。
外資代表處的注銷與公司注銷的流程大體是相似的,只要準備好材料,提交申請即可完成注銷工作,如果沒有經驗,現在市面上還有一些代理公司可以幫助企業解決,讓注銷變得更加輕松。
外資代表處是企業的先行軍,企業可能會通過外資代表處的反饋決定是否注冊外資公司,或者外資代表處就能夠完成宣傳工作,不過外資代表處結束運營后,外資代表處注銷需要及時進行,千萬不要往后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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