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實用新型專利,是企業的知識產權,申請實用新型專利更有利于企業保護自己的專利權,而且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條件比發明專利要寬松一些,時間也比企業更短,更適合企業申請。
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又稱小發明或小專利。它的創造性和技術水平較發明專利低,但實用價值大,在專利權審批上采取簡化審批程序、縮短保護期限、降低收費標準辦法加以保護。關于實用新型,有些國家并沒有將其列為專利保護的獨立對象,而是將其放在發明專利中予以保護。另外有些國家,實用新型則列為專利保護的獨立客體,這種實用新型則主要是指小發明。
實用新型專利申請實行初步審查制度,保護期限為十年,自申請日起算。授予實用新型專利的條件:要符合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的要求。新穎性是指在申請日以前沒有同樣的發明創造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沒有在國內公開使用過或者以其他方式為公眾所知,也沒有同樣的發明創造由他人向專利局提出申請并記載在專利申請文件中。
很多時候,因為實用新型專利與發明專利太過于類似,很多企業并不知道應該申請哪一種,這個時候,企業通常會實用新型專利與發明專利一同申請,用這樣的方式維護企業的知識產權,實用新型專利就起到保底的作用。
申請實用新型專利也能夠保護企業的專利權,不要小看這一專利,實用新型專利的要求比發明專利少一些,也不需要進行實質性審核,對于企業來說,申請實用新型專利也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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