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運營的過程中難免會遇到這樣的情況,就是公司搬家,從一個地點搬到另一個地點,無論是同區變更還是跨區變更,都是需要進行注冊地址變更的,一旦沒有進行,企業就面臨進入異常名單的風險。
如果企業想要搬家,首先要做的工作就是進行公司注冊地址的變更工作,申請變更,等到相關部門和合作伙伴都知道企業要搬家,并知道了企業的新地址后,企業才能夠進行搬家,跨區變更要比同區變更更加麻煩。如果不申請就變更,企業很容易就會被納入到異常名單之中,甚至讓合作伙伴不信任企業。
如果一個公司因為地址問題列入異常名錄后會出現的后果有以下幾個方面:
1、“信用罰”企業無法承受之痛;企業沒有按時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報送工商年報,會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向社會公示。滿3年仍未報送年報的,直接“拉黑”—進入嚴重違法企業“黑名單”。經營異常企業在政府采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授予榮譽稱號等方面將受到政府限制或者禁入。
2、“連帶罰”法人承擔連帶責任;沒有在規定期限內向社會公示及時信息的企業會被列入“黑名單”。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3年內不得擔任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在辦理出國簽證、培訓等業務時也會受限。
注冊地址變更其實非常的麻煩,在公司注冊后還想要變更注冊地址,需要做的工作更多,尤其是商標變更,地址變更了,商標證書上的地址也變更了,如果商標不及時變更,企業也會因使用的商標不符合要求在三年后被撤三,因此,注冊地址變更,商標等證件也需要跟著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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