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的早晚問題差別可是很大的,商標注冊的早,企業的不但不用擔心商標搶注,可以更早地開始運營商標,商標再市場上流通,有語言消費者認識企業,注冊時間長的商標還能夠獲得更多消費者的信任。
商標注冊的完或者干脆不注冊商標,那么企業就缺少了一個宣傳產品的有利途徑,還有的企業沒有注冊商標就開始使用了,那太容易被搶注了,帶時候企業的商標一經搶注,就不再屬于企業了。
商標是企業參與商戰的利器,但是未注冊商標猶如利器未開刃,因為我國《商標法》保護的對象是注冊商標,只有注冊商標才享有商標專用權。而未注冊商標始終處于一種權利無保障狀態,對于企業來說,使用未注冊商標就意味著手持鈍器身處雷區,存在諸多隱患。
1、商標使用人對該商標不享有商標專用權,就是說使用這個商標,別人也可以使用這個商標,這就使商標標明商品來源的基本作用受到了影響,也導致商標代表一定商品質量和信譽的作用大打折扣;
2、如果商標只使用不注冊,一旦他人將該商標搶先注冊,該商標的*先使用人反而不能再使用該商標;
3、不注冊商標不能形成工業產權,因此也不能成為使用人的無形資產,從嚴格意義上講,在中國只有注冊商標才是工業產權,只有注冊商標才能成為企業的無形資產;
4、不注冊商標有可能與使用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的已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從而發生侵權行為。
商標申請在先原則,雖然是企業自己的商標,也運營了很長時間了,就是因為忘記申請注冊商標,就成了別人的知識產權了,企業怎么辦?是重新運營一個新的商標還是把商標花更多的價格買回來,似乎都不劃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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