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為吊銷和注銷是一樣的,那就錯了!公司注銷和吊銷可是兩碼事,公司吊銷確實比公司注銷要容易很多,企業只要停止運營也不申報納稅,一定時間后就會被吊銷,但是吊銷了就真的結束了嗎?
公司吊銷后,企業并沒有真的消失,相關負責人仍然需要繼續承擔責任,甚至連高鐵和火車都無法乘坐!到時候,企業就知道吊銷有多糟糕了,而等到這個時候才想起去注銷,企業需要交更多的罰款!
1、法定代表人等信息會被傳輸到全國工商系統黑牌企業數據庫,實現全國范圍內監管,同步在全國金融征信系統中納入不良記錄;
2、被吊銷營業執照3年內,企業的名稱不能再重新使用;
3、被吊銷營業執照的法定代表人在全國范圍3年內都不得申請或擔任其他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4、被吊銷企業的法人代表,終身進入工商系統黑名單,不得再兼任其他公司法人代表還要被列入“黑名單”不能設立新公司;
5、法人代表無法購買機票,不能辦理貸款;
6、影響公司所有股東的信用。
一般來說,如果企業是自己不想干了,主動宣布解散、破產、撤銷的,在決定注銷之時就應當準備材料去辦理稅務注銷,在完成稅務注銷后才能去辦理工商注銷。如果是“被動”注銷的,比如已被工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或是被其他機關予以注銷登記的,則需要在15日內,辦理稅務注銷。
公司注銷是比較麻煩,但是卻是公司合理合法消失的必要流程,只要注銷公司后,企業的相關負責人才不需要再承擔責任,不需要再對公司負責,公司吊銷并不是合法的,這一點企業必須明確。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