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不僅在公司注冊的時候發揮著非常關鍵的作用,在今后經營的過程中也擁有非常大的權利,所有公司法人一般都是由公司*大股東擔任的,但是在公司發展的過程中偶爾也會出現公司法人變更的現象。
公司注冊之后由于資金周轉或者是其它方面的一些原因貸款的情況時有發生,并且這些貸款業務都由公司法人全權處理的,但是這些貸款全部都會在公司的賬面上體現,在這個時候如果出現公司法人變更的話,變更之后的公司法人也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嗎?
其實變更后的法人是不需要去承擔著一些列責任的。因為法人的變更不會影響公司的債權債務的承擔問題的,除非法人和對方串通的,因此應當由公司承擔責任的,變更后的法人無需簽發承擔責任的書面資料的。確實是這樣,主要變更后的法人不簽訂責任承擔書,那就一點問題都沒有了,更何況這些都是上一屆法人和公司之間的糾紛,和自己一點關系都沒有。雖然說法人是代表著公司,事事都應該從公司利益角度出發,但是也不能把自己也搭進去。
公司貸款基本上不是法人去處理就是公司股東出面解決,借貸合同也是兩者之一與放款人簽訂的,不過這些責任都是直屬公司的,無論遇到什么問題,需要承擔什么責任,一切都是公司去承擔。如果放款人上門討債的話,那就另當別論了。很多時候都不會出現這種情況,法人也只是代表著公司,公司決定之后的事情,法人才去著手處理。
但是沒有決定的事情,法人是無權處理的,因為他只是一個代表罷了。貸款時候也是這樣,如果沒有公司允許,法人是沒有權利以公司名義出去向他人貸款,這樣也是違法了公司條例,同時這種做法也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
所有的問題都應該由公司出面去解決,尤其是在新老法人更換的時候,變更后的法人對于之前的事物是全部都不知情,這種情況下怎么可能讓他去負責呢?再說了法人自己也不會去簽訂責任承擔書。再者就是法定代表人更換之后根本就不會影響到公司。
公司法人在公司發展過程中發揮著非常關鍵的作用,擁有非常大的權利,并且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所有在公司法人變更之前一定要多了解一些債務承擔相關的問題,以免產生一些不必要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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