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涉及到公司信息變更的行為都需要辦理好相應的業務才可以執行,而企業在發展的過程中必然會涉及到各種信息變更,即便是搬個地址都需要辦理注冊地址變更來完成,否則的話實際辦公地址與營業執照上不符合就會屬于異地辦公,進而導致企業成為異常戶,所以該辦理的業務一定要*時間辦理好,避免拖延造成更大的損失。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2、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委托書)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證或身份證復印件;
3、股東會決議;
4、修改過的公司章程(包括修正案);
5、新住所證明,租賃房屋需提交租賃協議書,協議期限必須一年以上(附產權證復印件);
6、營業執照正副本、IC卡(電子版營業執照)原件+復印件(加蓋公章);
7、其它有關文件。(注:申請人向擬遷入地的登記機關提交上述變更材料后,擬遷入地的登記機關初審合格后出具《企業遷移通知書》)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和復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承若書》:說明現任法人代表承若承擔前任法人代表所有的稅務責任。(由現法人代表親筆簽名、蓋單位公章,復印件無效)
4、國稅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原件
5、如果同時發生股權變更則需提供變更后驗資報告或變更后工商局出具的股東名錄薄原件和復印件
企業遷址之后必然的公司信息就發生了變化,正常情況下是按照流程辦理注冊地址變更的業務來完成,但是總有人不按套路出牌不辦理變更業務,而這樣做的結果就是被工商局抽查到了,然后成為異常辦公的情況大大的影響到企業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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