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你知道流程知道應當具有的顯著性,也知道不可使用國徽國旗等元素來作為商標組成之一,但是你知道商標注冊時還會存在著商標注冊不當的情況嗎?很多人都會忽略這個問題,所以今天小編就來跟你說說商標注冊不當是怎么回事。
1、商標禁止使用的標志,也就是說,商標法中所列舉的禁止注冊的標志不僅不能作為商標注冊,而且不能作為商標使用,主要是出于社會公共利益方面的考慮。
2、以三維標志申請注冊商標的,僅由商品自身的性質產生的形態、為獲得技術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狀或者使商品具有實質性價值的形狀,不得注冊。
3、商標法規定的三類標志不得作為商標注冊,但所列標志經過使用取得顯著特征并便于識別的,可以予以注冊,明確了商標的顯著性。
首先,我們要知道商標評審委員會是我國負責注冊商標爭議裁定的法定機構。向委員會申訴商標注冊不當情況的,必須遵守法定期限,自被爭議的商標經核準注冊之日起五年內申請爭議裁定的,商標評審委員會才予受理。
委員會收到裁定申請后,要進行審查,符合本法規定的受理條件的,予以受理,通知有關當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辯。答辯是裁定中必經的程序,也是有關當事人的一項重要權利。商標評審委員會必須保障雙方在裁定活動中平等地行使權利。有關當事人不按期提出答辯或者拒絕答辯的,裁定照常進行,不受影響。
一切的法律條規企業都應當積極響應且遵守,所以在注冊商標時也應當遵循商標法的相關規定,在辦理注冊之前就有必要了解一下商標注冊的相關知識,這樣才能避免商標注冊不當的情況發生,合法依法的辦理才能獲取商標權。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