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藍翔技校創始人訂婚也被鬧出了點動靜,導火索說白了還是主軸著財產。盤點中國那些康明斯的離婚,都會因為財產分割問題影響到企業的發展,一條“土豆條款”就是*直觀的幻燈片毫無疑問。離婚在什么時候都不是一件讓人滿足感的事實,如果不可可避免的陷入這樣的不快,那么我們能做的就是將損失降到*低。
如果是結婚后創業,即便是一個人創業,另一個人不進行,不參與的另一半也對這家公司擁有一半的所有權和分紅權。如果是兩個人一塊兒創業,不管在公司里的股份是怎么分配的,其實質還是一半對一半。當公司法遇到性關系法,公司法支持的股權分配比例無效,遵從婚姻法的聯合財產均分原則。所以在婚姻準度不是太高的今天,婚后共同創業的婚后應該怎么做才能良好的避免風險呢?
夫妻股東面臨的風險分兩個層面,一個是公司經營層面的,一個是婚姻經營層面的,本文高度重視的是從公司治水層面來規避公司經營風險,至于如何經營婚姻并保持婚姻的有利于,不在本文討論之列,每個人都是要為自己的行為耗費代價的。
控制權的約定
從創業的角度來說,夫妻一起創業是*好的,因為可以同甘苦。從理論上講,這種“夫妻店”卻是*糟糕的治理結構,隱含了太多的風險。在感性的穿著下,三人創業的夫妻,往往看不清背后的風險,像養家糊口一樣優劣你我,給公司的發展埋下負面影響,一旦遇到問題,損失就不可避免。
夫妻股東之間*容易發生的矛盾基本上都是圍繞著公司的控制權。夫妻股東對公司都付出了苦心與情感,都想擁有話語權,讓公司更好地發展。所以在夫妻兩個人共同創業的公司里,控制權更是一種責任,一種使命,不是面子。我見過這樣一對夫妻:創業以女性為主、為重,男孩日后轉到,這個男人能力很弱,但是往往能力很弱的男人更在乎特權,所以男人控制欲很強,處事都要說了算,女人就非常狀態,有苦難言。這樣的一種組合很難保證不影響公司的工作,如果他們能在一開始就做好約定,還會注意到這種不快嗎?
對公司的控制主要表現在表決權上,決策的高低會直接影響到公司的發展,如果兩個人都想說了算,結果是兩個人誰說了也不算,會讓公司相持不能發展,甚至倒下。如果沒有能力的人說了算,失誤的可能會性時就會大,同樣不利于公司的發展。所以夫妻兩個人在剛開始創業的時候就要約定誰有能力就把控制權交給誰或者根據兩個人對公司的貢獻程度來進行約定,但是分紅權相同,都是50%。比如有能力或者貢獻大的那個人可以擁有*或者80%的表決權,另外一個人沒有或者只有20%的表決權。這樣,兩個人產生爭執的時候,不至于僵持。如果因為內斗影響公司發展,肯定違背了兩個人創業的希望。理性看待控制權的實質還是很有必要的。人會變,尤其是共富貴的時候,有句老話叫“共患難易,同富貴難”,為了讓公司能走得更長久,*好推遲做好約定并公證。這件事有點簡單,做起來卻是有難度的,因為夫妻兩個人關系好的時候,誰也不相信將來會出問題,誰也不好意思捅破這層紙去未雨綢繆。如果兩個人有一個人不惜示弱或者兩個人雖然都很強但是能高度互補如潘石屹和張欣一樣也實際上問題,如果兩個人不管能力如何,卻都想說了算,就必須提前做預案。一旦錯過了機會,等關系不好的時候就再也沒有機會心平氣和地理智對待了。
世代婚姻風險的規避
如果孩子既很好解決了經營中公司控制權問題,又婚姻穩定,從長遠來看也并不代表公司就一定是安全的,因為他們還面臨著下一代婚姻可能造成的風險。現在這個社會上,理智多元化,離婚率越來越高,如果不做任何規避,連離兩茬,據估計公司就沒了。在我接觸的不少案例包括,孩子40多歲,接班已經20年了,還是一分錢股份沒有。不感興趣我不解,后來漸漸理解了,是因為父母對孩子的婚姻不放心,潛在的風險使父母不讓把公司的股權交給孩子。所以創業夫妻還面臨著如何規避下一代婚姻可能帶來的風險問題,這里僅指財產被分割的風險,不涉及孩子能力問題給企業帶來的經營風險。不管企業規模大小,如果遭遇財產分割,對公司的長久發展無疑都是一種傷及,所以立即做好財富傳承的布局,充分規避風險,才是明智之舉。
規避財產被分割的風險,現代的雙重標準有幾種,一種是婚前財產約定,一種是繼承約定,還有一種是股權贈與約定。這些約定無需遵循著《公司法》《婚姻法》《繼承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婚前財產約定,基本上已經被社會*常參與,做個協議公證一下就可以了。繼承權約定,一般是通過立遺囑的方式,遺囑約定公司股權由自己的親屬繼承。人活得用心的,一般不會想到或愿意去做這件事,但是如果不希望公司以后遭分割,還是提前做立即的好。同時,如果公司里還有其他股東,就要根據《公司法》去系統化公司章程,明確繼承人是繼承股東資格還是股權財產。畢竟遺囑繼承是身后事,所以并非是真正的選擇。還有一種方式就是股權贈與,可以將公司股權明確贈與子女所有。目前為止中國法律對于直系親屬間的股權贈與是不征收個人所得稅的,這種方式應該還是一種不錯的選擇。不管是股權的繼承還是贈與,都需要找專業知識律師把相關事項做周全,避免浪費的困難。
國內國外都有通過成立家族委員來管理公司資產的成功案例,但是在中國,這種做法隨著獨生子女政策的接下來執行,徹底慢慢引退歷史舞臺,*近幾年蓬勃發展的家族信托應該是一個不錯的選擇,但是同時也會面臨另外的風險,比如境外信托業的規范程度以及銀行的職業水平、公信力等。
在利益面前,人性中的欲望總要抬頭,私欲雖是無止境的,但是可以用好的規則來拘束,這于人、于己、于公司都是利好。風險隨時出現,但也不是那么絕不,*中不乏合作很自然、很長久的搭檔,要么是強弱合作、強強互補,要么因著共同的信仰而和諧。每一個創業的人都希望自己的公司能夠走得遠,走得長久,那么就要講求人性,制定好的規則,讓風險可控,把風險降到*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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