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注冊的時候會面臨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兩種納稅人身份的選擇,大部分創業者都會選擇小規模納稅人這種身份。由于近幾年市場環境非常好,很多企業達到了申辦一般納稅人的條件。
隨著我國經濟的飛快發展,很多的企業在這個殘酷的競爭中脫穎而出,當然有人歡喜有人憂,有些一般納稅人營業額并沒有那么理想,想要轉為小規模納稅人。那么一般納稅人轉為小規模納稅人面臨哪些問題?
一、哪些納稅人可以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
一般納稅人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應同時符合以下兩個條件:
1.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三條和《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八條的有關規定登記的一般納稅人,可以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即按照工業50萬、商業80萬的標準登記的一般納稅人,包括強制登記和自愿登記的一般納稅人,才可以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
此外,從事成品油銷售的加油站,不能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
2.轉登記日前連續12個月(按月申報納稅人)或者連續4個季度(按季申報納稅人)累計應征增值稅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
注意,連續經營期間含未取得銷售收入的月份或者季度,時間需連續不間斷計算。
二、轉登記納稅人尚未申報抵扣的進項稅額如何處理?
轉登記的小規模納稅人,其未抵扣的進項稅額作轉出處理,計入“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核算。
三、轉登記小規模納稅人后,能否再次登記為一般納稅人?
自轉登記日的下期起連續不超過12個月或者連續不超過4個季度的經營期內,轉登記納稅人應稅銷售額超過500萬元,應當按照《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一般納稅人登記。轉登記納稅人按規定再次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后,不得再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
以上就是申辦一般納稅人時可能會遇到的一些問題。國家為了幫助企業快速的成長,減輕企業的稅負,已經出臺了很多的優惠的政策了,所以我們要及時的了解*新的政策,這樣才能利用政策上的優勢,從而使企業得到更好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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