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與否還是有很大差距的,很多企業可能覺得只要使用了一個商標*為招牌,那么這個商標就一定屬于企業,但并非如此,企業沒有注冊的商標就不屬于企業,任何人都可以盜用企業的商標權。
商標是企業的招牌,但如果沒有注冊,任何人都可以使用,后果就是這個商標并不單指企業,消費者也無法利用商標來分辨出企業來,因此,商標是否注冊還是很重要的,企業必須要注冊商標。
我國《商標法》實行“申請在先原則”,也就是說,在時間上,誰先提出商標注冊申請,該商標的專用權就授予誰。一旦商標被他人搶先注冊,企業將不能再使用該商標進行商業活動,如果繼續使用,就侵犯了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將面臨賠償責任,嚴重的還將承擔刑事責任。此時,企業要么被迫放棄使用已有一定知名度的原商標,重新投入時間、精力和費用打造另一個商標,要么花費大量金錢贖回注冊商標,無論哪一種,企業都將付出巨大的經濟代價,得不償失。
而且,未注冊商標容易被他人搶先注冊。若商標被他人搶先注冊,則不僅是企業要喪失商標的所有權和使用權,而且還會反過來被商標搶注者起訴商標侵權,不僅會給企業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而且還會使企業苦心經營的品牌信譽和聲譽受損。
商標往往是在使用過程中價值不斷提升的,這時企業要注意在與自己商標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相關的產品或服務上申請注冊,或者申請與自己商標容易造成混淆的商標,以防他方惡意搶注冊,對企業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商標注冊是為了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是為了保護企業的知識產權,只有注冊好的商標才具有專有性,才專屬于企業,這個時候企業才能夠打造自身的品牌,沒有注冊的商標與已經注冊的商標是差距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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