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斷企業的商標權是否會被撤三?首先我們就要知道什么是商標撤三,商標撤三中規定了,企業要是滿三年沒有使用這個商標就可以被提出撤三并撤銷企業的商標,因此,只要企業三年中使用商標了,就不會因被提出撤三而撤銷商標權。
《商標法》第四十九條第二款規定“成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稱或者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注冊商標滿三年,即可對其提出申請。該條款目的是為了提高注冊商標的有效使用率,減少注冊商標的空置浪費。如甲方認為乙方的商標雖注冊成功,但卻一直不使用,已滿三年,可對乙方的商標向商標局提出“撤三”申請。甲方提出申請后,乙方須在收到商標局的“撤三”受理通知書后的兩個月內提交商標的使用證據,否則乙方注冊商標將被撤銷。
當企業被提出撤三的時候千萬不要太過緊張,因為只要企業使用商標權了,就不會因為被提出撤三而撤銷,除非企業沒有商標使用證據,或者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商標使用的證據。
(1)、商標用于商品、商品包裝、容器、及相關交易文書上(如標牌、產品說明、手冊、銷售協議、票據等);
(2)服務商標使用證據表現方式包括(服務場所裝飾、菜單、招貼、價目表、文件資料、服務協議等);
(3)用于廣告宣傳證據的表現形式包括廣播、電視、雜志、報紙及廣告牌等媒體廣告宣傳、展會資料、照片、主管部門批準文件等。
商標只要使用過了,就不需要再擔心被撤三,就算是被提出撤三,企業也可以提交商標的使用證據來保護商標權,但如果企業沒有使用商標,被提出撤三后,那就得注冊商標重新運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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