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冊資金認繳制并非是不需要繳納注冊資金了,而是僅僅在注冊公司的時候不需要繳納注冊資金了,在公司運營的過程中企業還是有需要繳納注冊資金的時候,甚至還規定了實繳的時間限制。
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作為一項全新的公司注冊資本登記制度在新《公司法》中予以建立,按照該項制度規定,公司股東或發起人在公司章程中可自主約定自己所認繳的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等內容,公司在申請注冊登記時,先擬定并承諾注冊資金為多少,但并不一定真的將該資金繳納到企業銀行賬戶,更不需要專門的驗資證明該資金實際是否到位。
但是《公司法》第三條第二款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由此可知,股東的責任范圍仍然是其認繳的全部資本。完全認繳制下的“認繳不實繳”不等于“可以不繳”。
小編必須要提醒企業,注冊資金如果填寫得太多,很有可能會給錢也帶來很大的影響,較后也有可能導致企業連注銷都不敢去,給企業造成很大的麻煩,因為企業根本承擔不起這些責任。
注冊資本認繳制下,可能是創業者遇到的*個坑,看似簡單實操復雜,采用“正確姿勢”十分重要,傳統的工商注冊代理公司的不一定能給出太多專業意見,如果遇到難點問題,建議向專業的法務服務公司咨詢。
可能有的人會說,就算是填寫的注冊資金過多,企業之后也可以申請公司減資,但必須要明確的是,公司注冊資金想要減少是一件大事,到時候還得登報公示,企業形象很可能毀于一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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