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續展是有時間限制的!這一點很重要,去早了并不能續展商標,去晚了可能會多花錢,再晚點企業的商標就被注銷了,那么在什么時候續展商標是*適合的呢?為什么一定要在這個時候續展商標呢?
根據2013年修改的商標法,第四十條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滿仍未提出申請的,注銷其注冊商標。
1、續展申請核準后,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發給申請人續展證明。
2、如果續展申請有不符合規定的,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書面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
3、續展申請因其他原因不能核準的,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書面通知申請人。
4、如果是申請人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續展申請的,商標局不會直接與申請人發生任何書件往來,所有書件都寄發給該商標代理機構。
5、申請書的類別應按照《商標注冊證》核定的國際分類類別填寫。
其實商標續展雖然有十八個月的時間,但是在前十二個月才是企業續展商標的*佳時間,這個時間只需要繳納續展費用,提供續展所需要的材料,成功率非常高,但如果錯過了,后六個月就要多花錢了,錯過這十八個月,商標就會被撤銷。
商標續展一定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一旦錯誤,商標被撤銷后想要注冊相同的商標要等到一年之后,要是新注冊商標,那就需要重新運營,到時候,對企業來說會更加的麻煩,失去了原有商標的一切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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