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企業明明是想要申請公司減資,減少注冊資金的,可是卻被定義成了抽逃出資,讓企業的形象蒙灰,為什么會這樣?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小編覺得絕大多數的原因是因為企業不了解如何減資。
公司減資是指公司資本過剩或虧損嚴重,根據經營業務的實際情況,依法減少注冊資本金的行為。所以先要減資,企業還得先看看是否符合條件,然后再去申請。
股東大會作出減資的決議,并相應對章程進行修改,必須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同時,對于減資,公司減資后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法定的*低限額。
1、股東會決議,其內容大致有:減資后的公司注冊資本;減資后的股東權益、債權人利益的安排;有關修改章程的事項;股東出資及其比例的變化等。
2、公司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3、通知或公告債權人。公司應當自做出減資決議之日起10內,通知債權人,并于30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三次。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次公告之日起90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4、辦理減資登記手續。自登記之日起,減資生效。
在減資過程中,一旦有一個步驟出現問題,都有可能導致企業被定義成抽逃出資,比如企業忘記登報公示,或者是忘了通知債權人了,所以,公司減資可不是隨便把公司銀行賬戶中的錢拿出來就行了!
為了避免被定義成抽逃出資企業在申請減資的時候,就需要根據要求一步一步申請,不要隨便抽資,當然如果能在公司注冊的時候就慎重填寫注冊資金,防患于未然,那就再好不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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