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一家公司工作時,公司必須為員工購買社會保險。社會保險包括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養老保險和生育保險。有些朋友會問:公司注銷員工能拿到失業救濟金嗎?對于這個問題,聯貝小編整理了一些內容來回答這個問題。我們來看看。
一、公司注銷員工能否領取失業金。
符合條件的可以領取失業金。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1)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而中斷就業的;
(3)已登記失業并有求職要求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是指下列人員:
(1)勞動合同終止;
(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辭退的;
(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二條第二.三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5)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
二、申請失業保險需要哪些材料?
失業人員申請失業保險時,應填寫《失業保險申請表》,并出示以下證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證明;
(二)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
(三)失業登記;
(四)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三、公司注銷后出具的證明有效嗎?
公司注銷登記后,公司法人資格消滅,注銷公司出具的證明無效。
從這些數據可以知道,公司注銷員工可以領取失業救濟金,因為公司注銷勞動合同終止,而不是員工自己終止合同。只要失業前失業保險金已經繳納一年,已經登記失業,有求職要求,就可以領取失業救濟金。上述就是聯貝小編為*整理的關于失業金的資料,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可以登陸聯貝網站咨詢。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