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納稅人是指年銷售額在規定標準以下,并且會計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規定報送有關稅務資料的增值稅納稅人。所稱會計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確核算增值稅的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和應納稅額。
小規模納稅人主要有三種征收方式:查賬征收、查定征收和定期定額征收。
查賬征收:稅務機關按照納稅人提供的賬表所反映的經營情況,依照適用稅率計算繳納稅款的方式。這種方式一般適用于財務會計制度較為健全,能夠認真履行納稅義務的納稅單位。
查定征收: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的從業人員、生產設備、采用原材料等因素,對其產制的應稅產品查定核定產量、銷售額并據以征收稅款的方式。這種方式一般適用于賬冊不夠健全,但是能夠控制原材料或進銷貨的納稅單位。
在去進行稅務繳納的時候,是需要了解到不同規模的納稅人需要繳納的稅務之間是存在差別的,那么小規模納稅人個稅稅率是多少?為了幫助*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聯貝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小規模納稅人個稅稅率是多少
通常情況下,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的征收率,但營改增試點的部分特殊項目,適用5%的征收率。
所得稅稅率:
一般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25%,
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十二條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征收率為3%。
第十六條增值稅征收率為3%,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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