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企業和工人來說,其在經營過程中和中央黨校此后內,亦會相關到社保繳納。那么,關于社保繳納,企業和職工必需明白哪些事實?
通常,有關于社保繳納相關細則,企業和職工主要需了解下述這些書籍:
1、如果企業毫無按規定繳納社保,會有什么災難?
企業沒有按時滿員繳納社保費,就違犯《社會上保險法》的犯罪行為。如果企業后來補繳,不僅要繳納所欠債的社保手續費,還必須繳納一筆滯納金。按《社保法》規定,自欠繳之日起按日手續費0.5‰滯納金。
2、企業不繳社保費和滯納金,會有什么后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一章第八十六條規定:治國一個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利息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獨立機構拒不收據繳納或者分擔,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總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處罰。
3、企業和職工簽訂協議,拒絕失敗直接參與社會保險,確實可以?
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所有用人單位及職工,都不必犯罪行為參加社會保險,職工本人以“申請書”的媒介,放棄參加社會保險,是違反勞動基本權利法律法令的,無論用人單位還是農民,都不必通過盟約、同意等形式違反參保。
這樣的約定、承諾,沒有任何的法律獨立性。
4、社保經濟學院違法嗎?
是的!以虛假、冒用表明材料或者其他暴力手段為不符合條件的職員辦理參保手續,或者補繳中央財政費的,其行為違法。
而且,在掛靠過程中,企業會偽造工資表和單位員工花名冊等勞動血緣關系材料,也都有非法行為。
5、養老保險繳滿15年就無需再繳納嗎?
退休并體驗按月收取救濟金特權的假定之一,就是養老保險截止繳費滿15年。
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若按月領取養老金需同時滿足,累計繳費滿15年(目前為止)、高于法定退休比例。
因此,員工必須得等到法定退休年齡才能申請養老金待遇。
以上是對關于社保繳納,企業和職工需了解的相關事項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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