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有限公司,中國的有限責任公司是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登記注冊,由五十個以下的股東出資設立,每個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全部責任的經濟組織。有限責任公司包括國有獨資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由于“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注冊是企業法人性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規定,應繳納企業所得稅。當公司稅后利潤分紅,股東取得紅利所得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規定,股東應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同時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是有區別的。首先是征稅對象不相同:企業所得稅的征稅對象是企業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征稅對象是個人所得。其次是納稅主體不相同: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主體是企業;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主體是股東個人。因此并不存在重復征稅問題。
二、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稅收規定
由于“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注冊是企業法人性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規定,應繳納企業所得稅。當公司稅后利潤分紅,股東取得紅利所得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規定,股東應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同時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是有區別的。首先是征稅對象不相同:企業所得稅的征稅對象是企業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征稅對象是個人所得。其次是納稅主體不相同: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主體是企業;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主體是股東個人。因此并不存在重復征稅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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