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活動必須取得相關資格,成立公司是取得樣品經營資格的途徑,公司成立后有營業執照,營業執照記錄公司的經營范圍、法人代表等內容,新成立的公司不能登記嗎?以下是小編為讀者解答的相關知識。
新成立的公司可以不登記嗎?
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新成立的公司需要到公司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不辦理登記不能領取營業執照,不能從事經營活動。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六條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準手續。
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
第七條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變更營業執照。
用別人的公司公章簽合同成立嗎?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用其他公司的公章簽訂合同的,合同不成立,雙方自愿簽訂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的作用。
合同的成立是當事人之間產生權利義務的基礎,起著重要作用:
1.合同的成立旨在解決合同是否存在的問題。合同成立是合同訂立過程的成功結果。如果合同不成立,合同訂立失敗,沒有具體的合同,就沒有履行、變更、解除或終止合同等問題。
2.合同的成立是確定合同效力的前提。只有成立的合同才會出現合同是否有效的問題。如果合同成立,當然也談不上合同的效力。
3.合同的成立是區分合同責任和締約過失責任的根本標志。合同訂立過程中,因一方過失導致合同不成立即訂立失敗,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過失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由于合同關系不存在,這種賠償責任只能屬于訂立過失責任。只有合同成立后,當事人之間存在合同關系,一方違反合同,合同的違約責任才會發生。
以上知識是小編對相關問題的回答。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新成立的公司需要到公司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不登記不能領取營業執照,不能從事經營活動。如果需要幫助,歡迎咨詢聯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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