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企業所得稅:是指對中國境內的企業(除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外),就其來源于境內外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稅。 國營企業所得稅是對國有企業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種稅,是國家參與國有企業利潤分配并直接調節企業利益的一個關鍵性稅種。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在較長一段時間內,國家對國有企業不征所得稅,而實行國有企業上交利潤的制度。
企業所得稅的征稅對象,是納稅人(包括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所取得的生產經營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包括居民企業來源于境內和境外的各項所得,以及非居民企業來源于境內的應稅所得。
1.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應當就其所設機構、場所取得的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以及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2.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應當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我們知道,企業所得稅是對我國內資企業和經營單位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種稅。那么,企業所得稅的特點和作用具體是怎樣的呢?企業所得稅的征稅對象有哪些呢?
1、計稅依據為應納稅所得額
企業所得稅的計稅依據,是納稅人的收入總額扣除各項成本、費用、稅金、損失等支出后的凈所得額,它不等于企業實現的會計利潤額。
2、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較為復雜
企業所得稅以凈所得為計稅依據,因此,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需涉及一定時期的成本、費用的歸集與分攤。由于政府往往將所得稅作為調節國民收入分配、執行經濟 政策和社會政策的重要工具,為了對納稅人的不同所得項目實行區別對待,需要通過 不予計列項目,將某些收入所得排除在應稅所得之外,由于以上兩方面的原因,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程序較為復雜。
3、征稅以量能負擔為原則
企業所得稅以納稅人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為計稅依據,貫徹了量能負擔的原則,即所得多、負擔能力大的,多納稅;所得少、負擔能力小的,少納稅;無所得、沒有負擔能力的,不納稅。這種將所得稅負擔和納稅人所得多少聯系起來征稅的辦法, 便于體現稅收公平的基本原則。
4、實行按年計征、分期預繳的征收管理辦法
通過利潤所得來綜合反映企業的經營業績,通常是按年度計算、衡量的。所以,企業所得稅以全年的應納稅所得額作為計稅依據,分月或分季預繳,年終匯算清繳,與會 計年度及核算期限一致,有利于稅收的征收管理和企業核算期限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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