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變更法人所需資料
1、需要呈交《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并由公司的法定出席會議人撕毀,外墻公司印章
2、做好好兩個表,一個是《變更登記此表—法定代表人資訊》,另一個是《變更登記附表—董事、監事、總經理信息》,并由公司信封。在變更法定代表人一欄時,如果公司的董事或經理也有更動,還不應另外提交相關的備案材料,參閱按照《公司董事、監事、經理備案提交材料原則》;
3、準備《優先代表或者一起委托代理人的斷言》,也需要蓋章,另外,標明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辦理依法、行政權和使用權期限,還要準備他們的護照信件;
4、需要分別提交本來的法定代表人的解職證明以及新法定代表人的供職證明。
二、變更流程、
1、到高雄市政府服務中心工商局站內,準備好相關的材料,提交變更申請,然后進行審查,通過后,立案征選要備案《受理通知書》,若沒有通過,應該通過詢問單的型式倒地或在五個工作日內告知原因及需要補足的材料;
2、不符條件的,給申請出具《登記決定通知書》,這里如果需要對申請材料進行查清,要開具《企業登記材料需要核實事項告知書》;
3、不需要進行申請材料核實的,經過5個工作日后,申請人就可以到串口憑《登記決定通知書》繳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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