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記賬的定義 《會計法》第36條明確規定:“不具備設置條件的應當委托經批準設立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代理記賬。”
代理記賬是指將本企業的會計核算、記賬、報稅等一系列的工作全部委托給專業記賬公司完成,本企業只設立出納人員,負責日常貨幣收支業務和財產保管等工作。
代理記賬的服務內容:
1 提供會計代理記帳、財務稅務咨詢、納稅申報、驗資、增資、審計、工商年檢、網上納稅申報等。
2 編制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稅金明細表);
3 稅務申報(包括:增值稅、營業稅、帶征的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城建稅、教育附加費、河道管理費);
4 根據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稅金明細表);
5 電算化登記明細分類證,登記總帳(包括:總帳、二級科目明細帳、現金日記帳、銀行日記帳);
6 及時傳遞財稅政策;對客戶在財政、公司注冊經營管理等方面的問題,提供口頭建議和咨詢。
二、代理記帳服務流程:
1 接受委托簽訂財務外包代理記帳合同,確定服務項目及費用。
2 接票:客戶將當月做帳票據送到注冊上海公司,新設立的未做過財務會計工作的客戶,開立會計帳戶,建立會計核算體系。
3 做帳:進行會計核算、帳務處理,稅款計算等。
4 報稅:外勤會計劃轉稅款,到國、地稅稅務所上門申報,網上稅務申報、個人所得稅申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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