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2018年明星稅務影響,前些日子注銷的企業數量極速增長,一度達到報紙版面不夠用的局面。
由于各種原因,公司不打算經營或經營不下去,必然會出現公司注銷的問題。有些人認為注銷公司又貴又麻煩,實事確實如此。用*淺顯的道理來做個比較,注冊公司只要是真實、可靠、法人合法,那么我們就可以注冊。但是注銷公司就不一樣了,涉及到的內容包括國稅,地稅,銀行,工商,甚至公司使用的地址證明,房屋發票,都在注銷審核內。
既然注銷如此復雜,為何還要去注銷呢?
很多老板會選擇置之不理,以為讓公司自生自滅啥事沒有。如今是互聯網信息時代,信息會互通互融,公司不經營卻又不注銷,在一定時間后便會進入黑名單,同時,法人也會被拉入黑名單。飛機高鐵被禁乘,也不能進行貸款,后期再想注銷還會涉及到滯納金、罰款。后果遠遠比想象的要嚴重得多。
公司不注銷,法人、高管、股東想在新公司擔任法人,需要先處理稅務問題;納入異常經營名單后依然不處理,將會被吊銷;進入誠信黑名單后,法人、股東將無法出國、無法在高檔場所消費、無法辦理移民。
但是,一步一步辦理,并沒有那么困難,注銷時間一般在3~5個月之間。
*步:是工商局辦理工商局公司的清算備案;
第二步:需要在工商局認可的報紙上面進行公告;
第三步:進行地稅注銷;
第四步:進行國稅注銷;
第五步:將相關材料和批復遞交工商局,經過審核沒有問題下發注銷批復;
第六步:還需注銷銀行賬戶。
許多老板嫌注銷流程麻煩,就想等著工商局自動吊銷營業執照,這是一個重大的誤區。吊銷營業執照和注銷公司都是企業不再繼續經營的*終結果,但后果卻大不相同。
注銷登記是企業自己在經營不善的情況下主動提出的,是*合法途徑。吊銷營業執照則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嚴重違法的企業依法做出的一種*嚴厲的行政處罰,是違法行為。如果再涉及到逃稅欠稅問題,注銷起來會更麻煩。
國家稅務總局近期發布的《重大稅收違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辦法》修改了逃避追繳欠稅標準,根據實際工作情況,將逃避追繳欠稅納入重大稅收違法失信案件的標準由“欠繳稅款金額100萬元以上的”修改為“欠繳稅款金額10萬元以上的”。現在,只要欠稅10萬元以上就會被限制出鏡,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另外“黑名單”公布時限由2年延長為3年,所以,為了公司考慮也為了自己考慮,趕緊把不經營的公司注銷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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