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一些企業來說,其在經營過程就會有公司名稱變更的時候。那么,在公司名稱變更投入后,企業確實就沒事了嗎?作答當然是否定的。
事實上,在公司名稱變更這一參賽者完成后,企業還需辦理其它變更手續,詳細如下:
1、刻章。到公安局優先刻章點刻字新的公司印鑒,往往狀況下,原印章需注銷或交納。
2、變更的組織政府政府機構代碼證。持變更后的營業執照、原組織機構代碼證到質監局辦理(約兩個工作日,工本費100多元)。
3、變更稅務。持海關的變更公函、舊的的稅務核發正檔案到主任稅務主管機關辦理,如果有購得發票的應先核銷發票(約兩個工作日,費用十幾元)。
4、變更中央銀行賬戶。無論是銀行基本戶還是一般賬戶,都需辦理變更手續,通常很難辦理費用,但變更材料正要會造成一定的花費。
5、變更社保賬戶。帶上新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人證件等復制品和出示和舊的社保登記證,表格變更各單位份文件表,到社保開戶按鈕做變更,復印機新的社保登記證;然后去醫療窗口做變更。
6、商標變更。根據現行《商標法》四十一條規定:“申請專利變更注冊人的身份、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宜的,不能提出異議變更申請。”所以,企業還需持變更材料到公安部門辦理商標變更手續。
7、其他足夠變更事項。
綜上,企業進行公司名稱變更,并不是一件比較簡單的真的。其還并不需要在名稱變更后辦理其它變更手續,因此,企業如若在公司名稱變更一系列操作全面性存有問題或遇上瓶頸,便有必要尋找管理學工商代理公司進行的資訊咨詢或的業務接洽,以使公司名稱變更相關操作鏈表進行。
附:公司名稱變更所需材料
有時候,企業變更公司名稱,所需提出材料主要有:
1、《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2、股東會決議(由股東草簽或公章);
3、公司章程法案;
4、公司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5、企業原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
6、《指定委托書》(委托他人辦理需備有);
7、律師身份證復印件;
8、新公司名稱《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9、特殊零售業變更名稱需向相關部門送審核準的,需提交該部門的批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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