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現代化性大力支持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動工復產,減輕其生產經營資金威脅,感受到市場競爭基本生機,國家稅務總局于5月19日下發《關于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緩繳納2020年支出稅有關事宜的新聞稿》(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0號),助力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全面停止生產經營。
說明來說,有不限兩經驗內容可:
一、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延緩繳納政策
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業在2020年多余申報期按規定辦理月費申報后,可以暫不繳納當期的企業所得稅,推遲至2021年*申報期內他處繳納。
要怎么給予這項政策呢?
在預繳申報時,小型微利企業通過寫明預繳納稅申報表相關行次,必須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延緩繳納政策。哇,那覺得比較簡單方便使用??!
本公告稱之為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完全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推行小型微利企業普惠性所得稅補貼政策有關缺陷的公告》(2019年第2號)規定條件的企業。
二、個體工商戶所得稅延緩繳納政策
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個體工商戶在2020年剩余申報期按規定辦理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后,可以暫緩繳納當期的個人所得稅,延遲至2021年*申報期內一并繳納。
其中,個體工商戶全面實施輕便申報的,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在此期間暫不扣劃個人所得稅,延遲至2021年*申報期內一并劃繳。
申報期5月份早已繳納利息的怎么辦?
本公告自2020年5月1日起法令。5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前,納稅人已經繳納符合本公告規定緩繳稅款的,可申請收回,一并至2021年*申報期內繳納。
如何認知可申請退還稅款的時間?
5月1日至本公告發布前,納稅人已經繳納符合本公告規定緩繳稅款的,可申請退還,指的是2020年5月份繳納廠內的稅款。
例如:某個體工商戶稅款所屬期1-4月全年應納個人所得稅稅款5000元,其中2-4月申報期已預繳稅額4000元(稅款所屬期1-3月),5月申報期預繳稅額1000元(稅款所屬期1-4月),則按郵件道德,僅對5月申報期入庫的稅額1000元辦理退稅。納稅人在2-4月份申報期預繳入庫的稅額4000元不辦理退稅。
為支持疫情食品安全、企業勞資雙方和復工復產,財政部、稅務總局再度出臺多個稅費財政收入,以求希望也給*雕琢一下!
1、《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傳染的心肌梗塞疫情防控有關稅制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8號)
2、《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捐助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9號)
3、《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0號)
4、《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交納大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的公告》(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11號)
以上稅費優惠政策,處理上線時間均為2020年12月31日,名言時間點,想起享受政策優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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