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高新技術企業是一個"含金量"很高的資質,認定了這個資質,意味著你的企業有如下優勢:
1、可以享受稅收減免優惠政策,稅率降低10個點,稅額減少40%;
2、有更好的成長性和品牌形象;
3、有較強的技術創新和開發能力;
4、更能吸引到投資和政策扶持。
然而,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申報和評審有著嚴格的要求,是遵循"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文件來實施。認定條件包括了"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滿分為100分,其中"科技成果轉化能力"占30分。
科技成果轉化始終是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環節中的痛點,也是失分的沼澤地,多數企業就是因為科技成果轉化環節出了問題,導致幾分之差與高新技術企業評定失之交臂。企業往往對申報政策了解不透徹,整個申報過程相對混亂,對企業自身條件評估不當,從而導致審核過程中失敗。
科技成果轉化的次數要求
"同一科技成果不論是在國內外轉化的,還是轉化為多個產品、服務、工藝、樣品、樣機等的,都只計為一項。"所以,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及評審過程中,關于"科技成果轉化"方面的存在的問題還是很多的,相對也*為繁雜。
實操過程中,需深入理解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兩份文件的精神,并嚴格按照其要求來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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