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資企業亦稱股權式合營企業。它是由外國公司、其它經濟組織或個人與我國的公司或其它經濟組織在我國一起出資建立的企業。其特點是合營各方一起出資、一起經營,按各自的出資份額承當危險、共負盈虧。盡管海外出資者使用合資方式建立外資企業的需求越來越低,但是在一些特別行業還是必須以合資方式建立。
中外合資企業注冊流程
1、托付程序
填寫托付書(確認內容)→提交所需材料→交給款項→審核材料→做請求文件→簽署文件→逐一遞交政府相關部門處理→奉告進程→約30-50個工作日完結→通知客戶收取材料→簽收。
2、客戶操作程序
確認出資主體(企業或個人)→兩邊出資者董事會抉擇或會議記錄→合資兩邊簽訂協議→境外出資者處理律師公證并由我國指定官方機構加簽→境外公司銀行資信證明→取名→確認經營范圍→確認注冊資本→確認股東→委任我國公司法人代表→確認我國辦公地點,簽好租借合同(考慮消防、環保要素,如需)→托付處理→從出資者名下將出資款匯入資本金賬戶(注明出資款)→驗資(如需)→處理后置批閱(如需)。
3、政府處理流程
到工商局核名(預留商號/名稱核準)→環保、消防批閱(生產型)→特別行業前置批閱(如需,如環保)→到貿工局處理出資批文→市府處理外商出資批文→到工商局處理證照→到公安局指定機構刻印章→到質量技術監督局申領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到稅局處理國、地稅登記證→到外匯管理局處理外匯登記證/資本金開戶許可證→到銀行開資本金賬戶→到銀行開立根本賬戶(非根本賬戶自行處理包含一般存款賬戶、暫時存款賬戶、專用存款賬戶→到海關處理進出口登記證(如需)。
注冊中外合資企業需求供給的材料
1、境外企業需供給的材料
(1)境外公司董事會會議記錄或抉擇原件;
(2)境外公司證書復印件;
(3)境外公司境外開戶銀行出具的銀行資信證明原件兩份(標明出資方的資信情況,需在6個月以內頒發的),需翻譯成中文;
(4)境外公司材料律師公證原件兩份。(境外公司全套材料需提交到我國司法部認可的機構做認證,如是海外公司還需供給我國駐當地大使館備簽)
(5)境外公司公司印章(備用,加蓋請求材料之用)
(6)如公司建立超越一年,則需提交中文版審計陳述復印件
2、中方企業需供給的材料
(1)中方企業董事會會議記錄或抉擇原件;
(2)中方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驗資陳述;(3)中方企業公司章(備用,加蓋請求材料之用);
(4)中方企業上一年度審計陳述復印件
合資兩邊需供給的材料
(1)合資兩邊合資協議書;
(2)確認合資公司名稱;
(3)確認合資公司注冊資金和經營范圍;
(4)合資公司可行性陳述;
(5)合資公司章程;
(6)我國法人代表身份證明原件、復印件及一寸彩照2張;
(7)董事會供給一切董事成員名單及身份證件復印件(原件備用);
(8)房屋租借合同正本3份,產權證復印件3份(公司需加蓋公章,個人需簽字);注:租借合同要求:需以股東之一名義或合資公司法人代表名字租用;30平米以上;租期一年以上;用途為商用;該合同須經租借管理所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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