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準備好消費稅稅負調整工作,國家稅務總局對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依法進行了確切,現公報如下: 一、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9號)可拆卸1中的《增值稅納稅護照附列資料(一)》(本期銷售原因明細)中的第1欄、第2欄、第4欄、第4欄項目名稱分別調整為“16%稅率的貨運及精制檢修修配合作社”“16%稅率的服務、債權和自然人”“10%稅率的貨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勞務”“10%稅率的服務、不動產和無形國有資產”。同時,第3欄“13%稅率”相關列次已經填報。調整后的表式見附件1。 本公告出臺后,納稅人申報符合17%、11%的原增值稅稅率應稅項目時,按照申報表調整前后的互換感情,分別填寫相關欄次。 二、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重新抱住應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工作后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3號)附件1中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三)》(服務、不動產和無形資產繳納項目明細)中的第1欄、第2欄項目名稱分別調整為“16%稅率的項目”“10%稅率的項目”。調整后的表式見附件2。 三、在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3號附件2《〈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及其附列資料填寫明確》中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一)》(本期銷售情況明細)填寫說明第(二)項“各列說明”中第14列“扣除后”“銷項(應納)稅收”的概括中減少一覽表情節: 第2行、第4行14列不等式為:若圓谷第12列入0,則該行次第14列小于第10列。若本行第12列不為0,則仍按照第14列所列公式量度。計算后的結果與納稅人實際計提銷項稅額有區別的,按實際填寫。
四、本公告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9號附件1中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一)》(本期銷售情況明細)和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3號附件1中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三)》(服務、不動產和無形資產扣除項目明細)同時停用。 專頁公告。 附件(見左圖): 1.《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一)》(本期銷售情況明細) 2.《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三)》(服務、不動產和無形資產扣除項目明細) 國家稅務總局 2018年4月19日 附件1: 附件2: 政策詮釋 關于《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的解讀 為加設增值稅稅率調整,國家稅務總局制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以下又稱公告),現將公告解讀如下: 一、增值稅納稅申報表調整情況 公告的主要內容,一是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9號)附件1中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一)》(本期銷售情況明細)中的第1欄、第2欄、第4欄、第4欄項目名稱分別調整為“16%稅率的貨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勞務”“16%稅率的服務、不動產和無形資產”“10%稅率的貨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勞務”“10%稅率的服務、不動產和無形資產”。同時,第3欄“13%稅率”相關列次不再填寫。二是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后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3號)附件1中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三)》(服務、不動產和無形資產扣除項目明細)中的第1欄、第2欄項目名稱分別調整為“16%稅率的項目”“10%稅率的項目”。 二、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填寫說明的調整情況 (一)納稅人申報適用17%、11%的原增值稅稅率應稅項目時,按照申報表調整前后的對應關系,分別填寫相關欄次。 (二)在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9號附件1中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一)》(本期銷售情況明細)填寫說明第(二)項“各列說明”中第14列“扣除后”“銷項(應納)稅額”的表述中增加以下內容: 第2行、第4行14列公式為:若本行第12列為0,則該行次第14列等于第10列。
若本行第12列不為0,則仍按照第14列所列公式計算。計算后的結果與納稅人實際計提銷項稅額有差異的,按實際填寫。 產。(3)本質與法律適用各有不同買到資產只是一般的買賣舉動,其適用的法律是訴訟法。資產母公司是集團公司的方式為,不僅適用于民法,同時也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資產收購的法律規定。 本文資料起源于網絡。版權歸分鏡所有,如認清版權等情況,請即時與我們接洽,以便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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