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專利申請要比發明專利的申請容易的多,那實用新型專利申請都有哪些原則?在很多地區政府都會過有專利的企業一定的扶持力度,幫助這些企業發展的更好,這也是申請專利的一大優勢。
實用新型專利指的產品形狀,是指產品所具有的、可以從外部觀察到的確定的空間形狀。無確定形狀的產品,如氣態、液態、粉末狀、顆粒狀的物質或材料,其形狀不能作為實用新型產品的形狀特征。實用新型專利指的產品構造是指產品的各個組成部分的安排、組織和相互關系。
實用新型專利的初審原則包括順序審查原則、書面審查原則、舉證原則、聽證原則、節約程序原則,在審查程序中,均應以書面文件為依據,并將書面文件歸入案卷。《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規定“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經初步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作出授予實用新型專利權或者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決定,發給相應的專利證書,同時予以登記和公告。”
根據我國專利法的規定,專利局收到實用新型專利的申請后,經初步審查認為符合專利法要求的,不再進行實質審查,即可公告,并通知申請人,發給實用新型專利證書。而對發明專利,則必須經過實質審查,無論是審查的手續和時間都要比實用新型專利復雜得多,長得多。
專利申請的實用新型專利受法律保護。由于實用新型專利只進行初步審查,所以即便相同專利也有可能因為撰寫的角度不同等原因被授予實用新型專利權,但是這種情況下后授予的專利權不能被保護,任何人都可以對后授予的專利權提出無效。
申請實用新型專利是為了企業更好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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