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聽別人說,現在可以把一般納稅人申請轉回小規模納稅人了是真的嗎?我們公司可以轉嗎?一般納稅人申請轉回小規模納稅人都有啥要求?實際流程是什么呢?是啊!可以轉,不過得符合不限要求。 一、一般納稅人申請轉回小規模納稅人有啥要求呢? 轉登記日前紀錄12個月(以1個月為1個納稅期)或者連續4個本季(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全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以下稱應稅銷售額)未大約500萬元。 問明途必需告訴各位: 1、轉登記日前經營期失望12個月或4個季度的,按照月(季度)高達應稅銷售額估計。 2、符合要求的納稅人并不是一定要轉,可以自主可選擇,下去作為一般納稅人當然也是可以。 3、轉回小規模納稅人的期限是2018年12月31日前,出售不候。 二、怎么轉? ① 個人資料《一般納稅人轉回小規模納稅人登記表》 ② 分享稅務登記表明文件 三、轉前轉后怎么算增值稅? 1、星體登記日的下期起,按照簡易計稅方法量化繳納增值稅; 2、轉登記日當期仍按照一般納稅人的有關規定計算繳納增值稅。 四、小規模納稅人轉一般納稅人的條件是什么? *都明白,公司前身直至不一定小規模納稅人,在一定條件下可以申請已是一般納稅人,公正菌不要段落一下這項規定: 1、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規定基準的小規模納稅人,原則辦理一般納稅人登記; 一直標準有依次,分別是50萬、80萬和500萬,但是工業、商業、產業混和經營愈發少見,誰不該執行50萬的標準?誰又應該執行80萬、500萬的標準呢? 所以,現在都改制了,集權標準500萬。
2、沒超過規定標準的,如果會計核算透明化,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也可以辦理一般納稅人登記。 五、再回過頭來看一般納稅人轉回小規模納稅人的條件 1、按照工業50萬、商業80萬的標準被“強制”登記的一般納稅人,可以轉為小規模納稅人; 2、差不多標準強迫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可以轉為小規模納稅人; 3、按照500萬元的標準被“強制”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營改增企業,沒有轉為小規模納稅人。 六、轉登記后發票復印件有否什么要警惕的? 主要就是適用關稅相異。 不過目前的稅控設備可以繼續適用,不需要繳銷。 轉登記日前已作增值稅專用發票票種核定的,可以繼續自行決定開具; 銷售其獲取的所有權,需要開具專票的,需向稅務行政機關申請代開。 在變換在此之后,未開具發票需要補開的,按原適用稅率補開; 時有發生銷售折讓、暫時中止或者撤到等狀況,需要開白字發票的,按原藍字發票開紅字發票; 需要之后開票的,按原藍字發票開具紅字發票后,再重新開具錯誤的藍字發票。
七、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之后,還能*后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嗎? 這……你不是瞎想到嘛… 不過,依然可以。 自轉登記日的下期起連續不超過12個月或者連續不超過4個季度的經營期內,轉登記納稅人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應當按照《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管理方式》(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3號)的有關規定,向分管稅務機關辦理一般納稅人登記。 但是,轉登記納稅人按規定再次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后,不得再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各位店員,轉還是不轉,想準確哦~ 指明名稱、別墅、開戶銀行、發生時間、稅款、連續性,并詳述有沒有爭議性;五、公司性質的證明;六、清算組資格證明,團體分為及整體情況下;七、法院院長要求的其他材料。清算組向人民法院遞交的應當有下列主要內容:一、申 本文資料叫做網絡。版權歸創作者所有,如局限于版權等疑慮,請馬上與我們策反,以便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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