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5月28日廢止的《住房城鄉興建部關于建設工程建設企業發生于私有化、拆分、統合等情況下資質核定有關議題的通告》(建市[2014]79號)規定了建設工程企業發生重組、合并、分立等情況申請資質學位證書的,經審核營業額和注冊消防人員等衡量滿足資質準則要求的,可以輕易進行證書變更。那么,建筑物資質縮放程序你認識到過嗎?
建筑資質平移并不需要的程序:
一、深交所的模式
根據資質管理規定,一般看成走附屬公司子公司的概念,進行資質能吸收、合并。意味著子公司與公司的股份情況,全資公司走資產重組的方式,非全資子公司的事前進行股權各個方面的變更、報價,目標是認定企業資質平移關的的清晰問題很多。
二、吸收合并
1、企業吸收合并,即一個企業吸收另一個企業,被吸收企業已辦理工商注銷登記并主張資質證書注銷申請,新企業申請繼承人改建企業建筑資質的;
2、企業新設合并,即有建筑資質的幾家企業,合并再次組為一個新企業,原企業辦理了工商注銷并申請吸收資質的。
3、企業合并(吸收并及新設合并),被吸收企業或長遠沒有辦理工商注銷登記的,在提出相同建筑資質注銷申請后,合并后企業模棱兩可的可延長1年的資質證書,有效期內投入工商登記的,可按規定換發有效期5年的建筑資質證書;收據未提出申請的,資質證書將簽字,企業相關資質按將做重新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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