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業的經營過程中,經常會遇到需要政策需求區繳納殘保金,對于很多剛剛成立的公司來說經常回遇到很多問題,其中什么是殘保金?企業需要交殘保金嗎?被*所關心,針對這些問題一起跟聯貝小編來了解下吧!
1.什么是殘保金?
殘疾保險基金的全過程是殘疾人就業保障基金,是由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私營非企業單位(以下簡稱雇主)支付的資金。
2.用人單位為什么要交保證金?
殘疾人是需要全社會關心和幫助的特殊困難群體。殘疾人問題是社會問題,促進殘疾人就業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
支付保障金是用人單位按比例履行殘疾人就業義務的補償形式,是讓用人單位平等履行其應有的責任和義務。
收費不是目的,目的是指導。鼓勵和督促用人單位盡可能多地安排殘疾人就業,使有能力的殘疾人就業,參與社會生活,更好地保護殘疾人的權益。
3.殘保金的用途是什么?
保障金納入地方一般公共預算,主要用于支持殘疾人就業,保障殘疾人生活。
4.殘保金的征收范圍是什么?
不同地方的政策不同。以廣東為例: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私營非企業單位(包括中央、海外駐粵單位)和其他用人單位,殘疾人就業安排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單位在職員工總數的1.5%。不符合規定比例的,應當繳納保障金。
5.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是指哪些殘疾人?
《殘疾人就業條例》所稱殘疾人就業,是指符合法定就業年齡要求的殘疾人從事有報酬的勞動。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財稅〔2015〕72號)所稱殘疾人,是指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中注明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和多重殘疾人,或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8級)的人。
6.用人單位不能交殘保金嗎?
用人單位遭遇不可抗力自然災害。連續兩年虧損。因重大直接經濟損失或其他突發事件需要減免或延期繳納保障金的,應當向負責本單位年度審查的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申請減免或者延期繳納保障金。
用人單位應當提供書面申請報告.重大經濟損失的有關證明,以及本單位審計報告、會計年報等有關資料。
用人單位申請保證金的延期付款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減免金額不得超過1年保證金的應付金額;已進入破產程序或者已辦理停業手續的用人單位,可以申請免繳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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