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的種類有非常多種,普通的企業申請普通的商標就基本能滿足使用了,但是對于企業大型的企業和超大型的企業來說,注冊全類商標還是很有必要的。因為普通的注冊商標對于商標使用權的獨占使用是相對的壟斷,只有取得全類商標,注冊人才對該商標享有絕對的額獨占使用和壟斷。
所謂"全類注冊"是指同一個申請人就同一個商標在《分類表》所列全部類別(目前共45個類別)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以下簡稱商標局)申請注冊的行為。"全類注冊"的要素有三個:
1.同一個商標:"全類注冊"的商標是在不同類別申請注冊的是同一個商標。
2.同一個申請人:"全類注冊"的申請人是同一個主體,即是同一個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有的商標在全部類別上都有人注冊,而且是不同的申請人,商標專用權分屬于不同的主體。需要說明的是:這里所說的"同一申請人"包括同一共同申請人的情況。
3.45個類別:"全類注冊"的類別是《分類表》上所列的全部類別,目前共有45個類別。
對于中小微型企業來說,商標、專利、版權等企業其他知識產權的保護投入對整個企業的運作來說,是一筆不容忽視的支出,一開始就做商標全類別保護可能顯得有點不自量力。還是建議做循序漸進式的商標布局,比如說先對核心商標進行多類別注冊、再申請注冊防御商標、*后還可以根據未來發展做一些商標權儲備。
對于“壕企”來說,商標保護的投入是必須的,全類商標保護也未嘗不可,因為“壕企”客觀的經濟能力支持這么做。而且確實需要全面的商標保護品牌,因為樹大招風啊,很多消費者就是認牌購物的,而一些不良商家就看中這點,千方百計地注冊一些商標企圖“傍*”,有搶注的、有故意注冊他類別商標的相同商標名稱的……商標全類注冊如果成功了,就能在源頭上盡可能地縮小這些惡劣影響。
總的來說注冊全類商標更加的具有壟斷性,如果“全類注冊”申請獲得商標局核準,申請人對同一個商標在45個類別上享有商標專用權。除“馳名商標”和“惡意搶注”的情況外,他人均可以合法地取得已注冊的商標在其他類別上的專用權。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