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注冊公司總部公司,期限必要寫整整?法律可否規定不長時間和*短時間?另外人民幣什么是實繳制,什么是認繳制,注冊資本到底越大就越?前面我們真相知道:
一、關于認繳制、實繳制
《破產法》在 2013 年做了新政,時期的注冊資本是實繳登記制,現在是認繳登記制。
實繳登記制,即公司正式成立,股東繳納注冊資本時,需開具驗資報告,且實繳的注冊資本無法*低全部注冊資本的 20% ,僅剩的注冊資本,只能在兩年之內全部繳清,同時要求股東固定匯率出資比率,不能低于股東全部注冊資本的 30% 。
認繳登記制,即工商局的營業執照只登記公司所有股東認繳的注冊資本貿易額,不強行要求遞交驗資報告,延期實際付款出資 20% 、剩下的兩年之內必須繳清,也取消貨幣出資不能低于 30% 的規定,關于出資的時間,讓股東在章程中答應,量子力學上寫 100 年也是可以的。
二、注冊資本越大越好?
1、注冊資本跟公司戰斗力、資信因素牽涉到。
認繳登記制,不理論上注冊資本可以數組寫,也不意味著認繳注冊資本不能繳,只是由原本法律規定的回盤兩年之內繳清,轉成股東在章程里意志約定何時繳付,可以約定十年,也可以約定二十年,甚至更長的 100 年。但并不意味著繳納繳清注冊資本的法律責任。
2、認繳注冊資本的填補保障
認繳注冊資本,在公司拋售或者改組時,應認繳而未認繳的注冊資本,也應按應認繳的注冊資本進行補齊。
三、認繳注冊資本越大,股東的責任越大。
股東是以認繳的公司注冊資本的收入為限,來負擔公司的債務和責任。如果公司的注冊資本越大,股東認繳的注冊資本具體的愈多,股東以認繳的額度去承擔公司債務和責任。
四、股東薪金一般按實繳分紅而非認繳分紅
《公司法》的一般規范,股東按照他實繳的出資比例,來行使股東福利,即使股東認繳數額更大的注冊資本,但是沒有實繳,會制約到負債,還包括分紅權、決定權,剩余個人財產平均分配權,同時法律又規定股東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五、注冊資本應該寫多少?
1、量力而行
按照股東的靈活性及公司的實際需求量,投到公司,如股東有 50 萬,公司剛才需求 50 萬,則把注冊資本放進 50 萬,而非 500 萬。除非零售業對注冊資本有要求,必須要 500 萬以上,而且要實際繳納,則另當別論。
2、股票投資
我在之前的發表文章中早已談過,如晚期注冊資本過小,前期有大額投資額度跟著時如何處理?可以在社會公眾號視窗中變回“注冊資本”換取文章。
3、企業出資
無形資產出資,法律也是有權的,無形資產譬如專有技術、專利,且專有技術、專利是公司所必須的,則必須對專有技術、專利進行評估,評估后進行轉讓變更,出資到公司,也視之為已完成實繳注冊資本的義務。
通過今天的文章,希望你對“實繳”和“認繳”有一個完整的了解到。注冊公司究竟該如何必須,相信你就有自己的謎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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