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數企業家,注冊公司是奔著營業執照去的。有人問了,我在廈門就做個小買賣,還要注冊公司嗎?
1、按照相關管理機構規定:無照經營,是指拒不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定登記并發給營業執照,在互換的處所擅自投身于經營運動。
在沒有人營業執照的情形下,你還說自己是公司,將近罰2萬,多的有可能會罰你10萬。
我沒說我是公司啊?我就是一個體!
忘記,個體戶也綱要營業執照!沒有的話,罰500-3000。
另外,如果你從事近幾年較火的支付寶、便利店零售業,也要警惕了,在這些行業里經營都要營業執照!
現在已二審的《互聯網法》修正案確切規定:電子商務經營部分未能公安機關辦理工商登記。
那么如果是病態的只在博客星巴克,沒有經營場所,是不能注冊營業執照的,那么就需要辦理個體工商營業執照。
在申請這些支行時,人家還會要求有商標(*新規定:第35類只能有),可是想申請商標,你也必須先有營業執照!
外賣要有實體店!作為一種特殊的網點,食品外賣也有具體的要求:
今年2月份實行的《網絡餐飲服務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要求網上訂餐需有實體店且需辦理食品經營許可。
沒有按規定辦理執照就做外賣的,至少重罰5萬元!
2、也有創業者說,我自己有裁縫,開個小制作室,一般也是做做熟客,應當需要辦理工商登記了吧?
個人工作室也要辦理工商登記!
前身一人有限公司,或個人獨資企業,是開個小工作室的良好可選擇。
這樣就可以到監理去領取發票,只需要按期記賬報稅,就不會因為無法給予發票而毫無產品。
所以,不該感到小買賣就不辦理工商注冊了,只有軍事訓練注冊的三菱主體才能更持久的經營。
3、還有一點,很多買賣不是只有營業執照就行了的,還會關乎到“營業執照”與“許可證”。想開餐廳,得有食品經營許可證,想開咖啡店,得有衛生許可證,這些都必須有。
“證”和“照”是分隔的,“照”就是咱們從國資委領的“營業執照”。而“證”指的是和經營范圍相關的各類“許可證”,歸各學科“有關部門”管。
商事革新不久,大多數“許可審批”都由“中置”改為“引擎”,也就是領“營業執照”的同時,工商局還會給你一份“商事主體審批獲知書”。
里面會清楚地提及:您所申請的某一經營范圍需要經過某一部門的審批。贏取審批檔案或許可證之后,方可經營。
注冊公司的起著前田,市民號、小程序認證,仙王座等等都要加到營業執照,企業想做大做強,*的選擇,從注冊公司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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