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納稅信用登記建設的不斷完善,納稅信用的社會價值和影響力日益增強,對納稅人自覺誠信納稅,提高依法納稅的遵從度,為了納稅環境營造和諧,下面聯貝財務就帶*看看關于納稅信用登記的知識,希望對企業有所幫助。
2017年度納稅信用等級補評、復評工作已啟動。補(復)評由納稅人主動申請,按《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納稅信用補評和復評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46號)文件要求提供紙質《補評申請表》或《復評申請表》,并附情況說明(公章),內容為補(復)評具體理由描述。
納稅人可登錄所在省份國稅局網上辦稅服務廳查詢。我們以聯貝財務所在的北京為例,具體步驟是進入國稅局網上辦稅服務廳——納稅人基本信息查詢——輸入納稅人識別號和納稅人名稱——點擊查詢——點擊頁面上方的納稅人識別號,之后就能查詢到自己的等級了。
評價年度內,納稅人經常性指標和非經常性指標信息齊全的,從100分起評;非經常性指標缺失的,從90分起評。
非經常性指標缺失是指:在評價年度內,稅務管理系統中納稅人沒有接受納稅評估、大企業審計、稽查等納稅檢查行為的相關文書記錄或不存在評估、稽查等查補稅款。
一般來說:
A級納稅信用為年度評價指標得分90分以上的;
B級納稅信用為年度評價指標得分70分以上不滿90分的;
C級納稅信用為年度評價指標得分40分以上不滿70分的;
D級納稅信用為年度評價指標得分不滿40分或者直接判級確定的。
存在下列情形的納稅人,本評價年度不能評為A級:
1.實際生產經營期不滿3年的;
2.上一評價年度納稅信用評價結果為D級的;
3.非正常原因一個評價年度內增值稅或營業稅連續3個月或者累計6個月零申報、負申報的;
4.不能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設置賬簿,并根據合法、有效憑證核算,向稅務機關提供準確稅務資料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本評價年度直接判為D級:
1.存在逃避繳納稅款、逃避追繳欠稅、騙取出口退稅、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等行為,經判決構成涉稅犯罪的;
2.存在前項所列行為,未構成犯罪,但偷稅(逃避繳納稅款)金額10萬元以上且占各稅種應納稅總額10%以上,或者存在逃避追繳欠稅、騙取出口退稅、虛開
3.在規定期限內未按稅務機關處理結論繳納或者足額繳納稅款、滯納增值稅專用發票等稅收違法行為,已繳納稅款、滯納金、罰款的;金和罰款的;
4.以暴力、威脅方法拒不繳納稅款或者拒絕、阻撓稅務機關依法實施稅務稽查執法行為的;
5.存在違反增值稅發票管理規定或者違反其他發票管理規定的行為,導致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未繳、少繳或者騙取稅款的;
6.提供虛假申報材料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
7.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被停止出口退(免)稅資格未到期的;
8.有非正常戶記錄或者由非正常戶直接責任人員注冊登記或者負責經營的;
9.由D級納稅人的直接責任人員注冊登記或者負責經營的;
10.存在稅務機關依法認定的其他嚴重失信情形的。
對納稅信用評價為A級的納稅人,稅務機關予以下列激勵措施:
1.主動向社會公告年度A級納稅人名單;
2.一般納稅人可單次領取3個月的增值稅發票用量,需要調整增值稅發票用量時即時辦理;
3.普通發票按需領用;
4.連續3年被評為A級信用級別(簡稱3連A)的納稅人,除享受以上措施外,還可以由稅務機關提供綠色通道或專門人員幫助辦理涉稅事項;
5.稅務機關與相關部門實施的聯合激勵措施,以及結合當地實際情況采取的其他激勵措施。
對納稅信用評價為D級的納稅人,稅務機關會采取以下措施:
1.對直接責任人員注冊登記或者負責經營的其他納稅人納稅信用直接判為D級;
2.增值稅專用發票領用按輔導期一般納稅人政策辦理,普通發票的領用實行交(驗)舊供新、嚴格限量供應;
3.加強出口退稅審核;
4.加強納稅評估,嚴格審核其報送的各種資料;
5.列入重點監控對象,提高監督檢查頻次,發現稅收違法違規行為的,不得適用規定處罰幅度內的*低標準;
6.將納稅信用評價結果通報相關部門,建議在經營、投融資、取得政府供應土地、進出口、出入境、注冊新公司、工程招投標、政府采購、獲得榮譽、安全許可、生產許可、從業任職資格、資質審核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
7.D級評價保留2年,第三年納稅信用不得評價為A級;
8.稅務機關與相關部門實施的聯合懲戒措施,以及結合實際情況依法采取的其他嚴格管理措施。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2018年第8號公告,從4月1日起,新增下列企業參與納稅信用評價:
1.從首次在稅務機關辦理涉稅事宜之日起時間不滿一個評價年度的企業(以下簡稱“新設立企業”)。評價年度是指公歷年度,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2.評價年度內無生產經營業務收入的企業。
3.適用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辦法的企業。
自2018年4月1日起,納稅信用級別由A、B、C、D四級變更為A、B、M、C、D五級。未發生《信用管理辦法》第二十條所列失信行為(即直接判D行為)的下列企業適用M級納稅信用:
1.新設立企業。
2.評價年度內無生產經營業務收入且年度評價指標得分70分以上的企業。
稅務機關對信用等級為M級及以上的企業實行取消增值稅專用發票認證的激勵措施,*可以重點關注。
國家稅務總局2014年第48號公告公布了“納稅信用評價指標和評價方式”,*可以查詢該公告進行基礎性了解,也可以登錄電子稅務局查看自己的具體扣分指標。這里我們簡單列舉一些常見的扣分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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