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者申請商標有什么好處?創業者剛成立公司往往忽略一個很重要的問題,那就是進行商標注冊,往往是碰到公司規模做大了、有知名度才意識到商標的重要性,結果被告侵權,白白給別人做了嫁衣,那么創業者申請注冊商標有什么好處呢?不申請商標注冊會有什么影響?
簡單地說,商標就是商品的牌子,是商品的生產者和經營者為了使自己生產或經營的商品同其他商品生產者或者經營者生產或經營的商品區別開來而使用的一種標記。這種標記通常由文字、圖形英文、數字的組合構成。
商標通過確保商標注冊人享有用以標明商品或服務,或者許可他人使用以獲取報酬的專用權,而使商標注冊人受到保護。
商標注冊,是指商標使用人將其使用的商標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向國家商標主管機關(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提出注冊申請,經國家商標主管機關依法審查,準予注冊登記的法律事實。在中國,商標注冊是商標得到法律保護的前提,是確定商標專用權的法律依據。商標使用人一旦獲準商標注冊,就標志著它獲得了該商標的專用權,并受到法律的保護。
一個企業使用的商標不經過注冊,*致命的弱點是商標使用人對該商標不享有
商標專用權。就是說使用這個商標,別人也可以使用這個商標,這就使商標標明商品來源的基本作用受到了影響,也導致商標代表一定商品質量和信譽的作用大打折扣。
未注冊商標的另一個弱點是,一旦他人將該商標搶先注冊,該商標的先使用人反而不能再使用該商標,這方面的教訓是非常深刻的。根據中國《商標法》,商標專用權的原始取得只有通過商標注冊取得,而申請商標注冊,又采用申請在先原則,即對一個未注冊商標來講,誰先申請注冊,該商標的專用權就授予誰。因此,不管一個企業使用一個商標多久,如果它沒有將該商標注冊,那么,只要別人將該商標申請注冊,商標專用權就會授予別人。
未注冊商標的再一個弱點,就是未注冊商標有可能與使用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的已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從而發生侵權行為。
到1999年底,中國注冊商標的總數已近百萬件。在新申請商標注冊時,如果未經事先查詢,申請的駁回率幾乎達到70%。這就是說,使用未注冊商標,該商標與使用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的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概率為70%。換句話說,使用未注冊商標,就有70%侵權的可能性。因為中國《商標法》第三十八條規定,“未經注冊商標所有的許可,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即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侵權行為”。
侵權行為,就要由侵權人承擔侵權的法律后果。所以,使用未注冊商標,不管本意如何,總是存在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可能性。侵權就要受處罰,就要賠償經
濟損失,就要影響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為了企業的正常經營、為了企業的發展、也為了尊重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起見,使用未注冊商標的企業應當申請商標注冊。
未注冊商標還有一個弱點,就是未注冊商標不能形成工業產權,因此也不能成為使用人的無形資產。由于中國《商標法》規定,注冊商標專用權才受法律保護,未注冊商標不受法律保護,其使用人也不享有商標專用權。所以,從嚴格意義上講,在中國只有注冊商標才是工業產權,只有注冊商標才能成為企業的無形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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