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每天都會有大量的公司注冊成功,其中注冊商標的也是非常多的,商標作為消耗性資源,后續的注冊會變得更加困難所以有些企業也會選擇通過轉讓的方式獲得,那么公司商標轉讓有哪幾種形式呢?一起來了解吧!
公司商標轉讓有哪幾種形式?
一、商標持有人死亡,商標權歸繼承者所有,辦理商標不經品嘗轉讓。這種轉讓形式,必須向普通合伙人及其繼承者提供有關轉讓商標的證明文件等,如轉讓后合理的遺書等。此時辦理商標轉讓的申請并不輕易涉及資產,所以是無嘗出讓,轉讓人簽名處也可以留白藝術。
二、企業合并或公司合并。假如兩家企業組成聯營關系,那麼合拼的那方企業名下的商標,必然要遷移到合拼方企業戶下,這時必須辦理商標權遷移流程。這種并購方式可以是a+b=a或a+b=c。若為第二類,則必須由c企業進行商標轉讓的步驟,給a企業和b公司出具證明文件,簽訂協議書商標權所屬人。
三、由法院申請的商標轉讓。商標局作為一種財產,因各種原因而向另一企業追索,此時商標局將作為實施和幫助的一方,協助企業進行商標轉讓申請。轉讓過程中,企業必須提供相應的法院判決文件,如:裁決、調解等。
四、一般的交易方式轉讓。這種轉讓方式將會涉及企業和受讓人之間的中間資產流動,在宣布向商標局提出商標權出讓申請前,企業與被出讓人之間要通過評定商標價格,簽訂商標轉讓合同,辦理商標轉讓手續。但這種一般形式的商標轉讓在全部商標轉讓形式中是很常見的一種,出讓步驟有一些繁雜,一定要遭遇的隱患也很高,企業應當提早做好充分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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