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下來并不是快要無時間限制使用的,在有效期即將到達的時候需要及時的完成續展的辦理,下面聯貝小編為*講解下商標有效期限快到了,如何辦理續展等相關介紹,感興趣的快來了解吧!
根據商標法第四十條規定,商標比較有限到期,必須不斷采用,商標申請注冊人應在到期前十二個月內按規定辦理展期手續。如不能辦妥,可給予六個月的寬限期。每個續展申請注冊期為十年,從該商標上一次合理到期后計算。對逾期未辦理展期辦理手續的,銷戶可申請注冊商標。
商標局更新商標的方法包括:授權委托給商標局所備商標代理機構辦理,也有申請人在商標局商標申請注冊處立即進行處理。
申請續借的資料須事先準備申請商標續展登記,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提交代理人的委托書(復印件);提交經辦人員的身份證掃描件,立即在聽審服務廳辦理;商標注冊證書影印件;辦理文件為外語的,經翻譯機構蓋章確認的漢語譯本也應獲得批準。
注意按照申請表上的規定逐項填寫,并確保使用電腦打印或包裝打印;每件商標須提交展期申請注冊申請書一份,每件商標須提交續展申請注冊報告。即刻來商標申請注冊廳辦理的,應提交經辦人員的身份證掃描件;授權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應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申請續展的商標為商標的,應以代表的名義提交申請。
商標費展期,一般展期申請注冊需交官費一千元,如果是在限期期滿六個月寬展期間提交展期申請注冊,還須繳納250元的延展費。如授權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申請人須向商標代理機構交納續展官費和代理費,商標局在該商標代理機構的訂金中扣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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