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獨資企業名稱的需要符合相關公司法的規定。個人獨資企業不能在名稱中使用有限、有限責任或公司。關于個人獨資企業名稱規定的問題,聯貝小編將為您詳細回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一、個人獨資企業名稱規定是什么?
1.個人獨資企業名稱的需要符合《個人獨資企業法》的規定。
2.《個人獨資企業登記管理辦法》規定,個人獨資企業不得在名稱中使用有限、有限責任或公司。
3.個人獨資企業名稱要求:
(1)企業自成立之日起享有名稱權;
(2)個人獨資企業名稱應當與其所從事的業務一致;
(3)自然人投資者的名稱可用于個業名稱;
(4)企業可以在名稱中使用國家(地區)名稱或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
(5)企業只能使用一個名稱,未經核準登記的名稱可以使用;
(6)冠省級行政區劃企業名稱應先經市、縣二商局初審,并提出明確審核意見后加蓋企業名稱專用章。
4.法律依據:《個人獨資企業法》第十一條個人獨資企業的名稱應當符合其責任形式和業務。
二、什么是個人獨資企業?
1.獨資企業,即個人出資經營,歸個人所有和控制。個人承擔經營風險,享有全部經營收入的企業。
2.以獨資經營的獨資企業有無限的經濟責任,借款人破產時可以扣留業主的個人財產。
3.個人獨資企業的名稱不僅要符合其責任形式,還要符合其業務。根據主管業務和國家行業分類標準劃分的類別,在企業名稱中注明行業或經營特點。只要不包括有限責任。有限責任。公司這三個字的名字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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