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企業往往會忽視一個問題,那就是公司注冊后還是需要運營的,在注冊的時候挖的坑很有可能在以后顯現出來,把企業給“埋了”,因此,在填寫注冊資金的時候,企業必須要謹慎。
新公司法修訂后,注冊資本已改為認繳制,不需要實繳和驗資,注冊資本在承諾的很長期限內實繳到位就可以,這就使得很多自然人創業者以為:反正這錢什么時候繳都可以,把注冊資本登記的大些,能使公司顯得特有實力、特有面子,所以注冊資本動輒就500萬起步,1000萬甚至幾千萬的公司司空見慣,殊不知這些自然人創業者是給自己挖了個超級大坑。
因為創業者可能理解錯了認繳的意思,認繳不是不繳,而是可以當期不用全部實際到位,但這錢是遲早要往里面填的,而且萬一在經營過程中公司出現了糾紛,引起了官司賠償,法院是會要追繳你的認繳資本的。認繳數就是你要承擔責任的數。
企業必須知道,注冊資金越多,企業需要承擔的責任也就越大。一家注冊資本為100萬的公司,A占70%股權,所以需要出資70萬。后來公司經營不善,欠了1000萬的外債。那么A*多只需用他70萬的出資額來承擔責任,超出的部分就和他沒關系了。但如果這家公司的注冊資本是1000萬,A依舊占70%的股權,那么A就要承擔700萬的責任!
正是由于現在已經是注冊資金認繳制了,很多企業在填寫注冊資金的時候就會出現很多問題,往往會為了體現企業的實力填寫過多的注冊資金,反而給企業帶來很大的壓力,導致*終的減資。
量力而行才是填寫注冊資金的正確姿勢,在填寫注冊資金的時候,企業必須要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考慮到企業的承受能力,慎重填寫注冊資金,只有填寫的注冊資金符合要求,企業才能更好的運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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