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什么類型的公司其股權是都可以轉讓的,絕非強扭的瓜不甜,要是不想經營了或者是有什么事導致不用再下去曾任股東了,那就可以把股份轉讓給其他股東或者給人給其他人,納悶實際操作步驟是什么呢?
我國合資公司股東轉讓股權一般要經過下述程序:
1.欲轉讓股權的股東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請示其他股東擬定究竟一致同意,讓其他股東職能優先購買權。這主要是對股東向股東部份的人轉讓股權的規定,因為,股東彼此之間轉讓股權必需經過股東會投票表決。
2.轉讓股權中對關的的資本和土地管理權、工業產權、專有技術等事業各單位進行負債評估。國家為消除國有資產上升,國務院1991年11月披露了《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自行》,該《辦法》第3條規定,“國家資產占有優勢單位(以下通稱古有單位)有下列現象之一的,必要進行資產評估:(一)資產購得、轉讓;(二)企業割據、出售、專營、股份經營…”所似,股東轉讓的股權如果是國有股以外或因公司:購并使國有股出現轉讓,那么對這部分國有股《資產》在轉讓前要接洽資產評估機構進行資產評估;對土地使用權工業產權,專有技術等無形資產,其重要性的被動牲此相當大,另外,欲參股出:資的新股東若以上述無形資產停止公司,根據《破產法)第24條之規定,必須進行萍估置地。對新投;人的土地使用權、工業產權等;還皮辦理有關知識產權轉移手續。
3、簽下轉讓股權的協議。轉讓股權的股東與受讓股權;的股東或股東以外酌人按法律的規定并以般東會的表決結果為依據和解簽訂轉讓股權的協議;其中對雙方轉讓股權的稅款、轉讓的程序、雙方,的公民權利義務等事項做出規定,使其作為適當的法律文書來標準化雙方,規范雙方的手段。
4.中外出資或中外合作伙伴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轉讓股權,根據(中外合資企業法》或《中外合作企業法》的規定,要經過外文股東的上級政府部門審敏;并呈報。國務院外經貿部門或其特許的大多政府審批同意均需有效辦理轉讓手續。
5.轉讓原股東的股權證明書,給受讓人發新的股權證明書;并史書于股東名字。(公司法》對股東的股權證明書、股東名冊及其變更記載都作了規定;股東轉讓股權后,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名稱;房子以及受讓的股權額記載于股東名冊,更具法律上的征求意見前鋒。
6、舉行股東大會,表決修改公司章程;根據股東的提議,必要時變更公司董事和股東大會新成員。公司章程對股東的名稱及其股權額都有記載,股東轉讓股權不可避免激起股東結構設計及股權發生發生變化,所以,按(公司法)第38條對股東會職權的規定,必須召開股東會議,修改公司章程。對原股東升任或委任的董事或監事,受讓人作為新股東可提議要求股東會應予移除,可由其出任或委振新的董事或監事。
7.就公司章程修改、股東及其股權變更、董事會和監事會的變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工商注冊登記事項變更。
8、必要時進行轉讓股權告示。這并不是法律規定的必頓程序;但是對較大規模的公司來說,股東轉讓股權后進行公告,上升公司管理層的安全性,便于增加價值觀政府,特別是商品股票交易較小人對公司的忠誠。
子公司轉讓股權雖說是一件小事,但是其中又有許多的勢必,如果要找代辦公司的話,大眾化聯貝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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