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上,每個人都應該知道,公司成立后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才能成立,對于一個股份制公司是由多個公司的股東組成,一個股東是擁有一定股份的,那么公司成立后的股東是否就是發起人?以下是聯貝小編給讀者的解答。
一、公司成立后入股的股東是否是發起人。
不一定的。
成立時,沒有股東存在,只有發起人。公司發起人,指參與訂立發起人協議,提出成立公司申請,認購公司出資或股票,并對公司設立負責任的人。公司成立后,發起人一般都是由發起人持有。
當公司成立時,發起人變成了股東,享有股東權利,承擔了股東義務。當然,一個發起人要想成為股東,就必須是公司能夠成立,與此同時,一個發起人必須準備在設立時設立公司的.認過股.繳納出資,并共同制定并簽署公司章程,否則發起人也不一定是股東。
《公司法》
第十七條股東禁止行為:公司股東應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
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對公司債務負有連帶責任。
二、我國公司法對有限責任公司發起人的要求。
(1)發起人的范圍。本公司的發起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法人(不包括民營.外商獨資企業)。
(2)發起人的資格。國家規定,法人(不包括民營企業.外商獨資企業)只能是中國境內法人,而非國有法人。
(3)發起人的*低限度。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成立時應有5名以上的發起人,其中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必須在中國境內有住所。國企改制為股份制企業,發起人可少于5人。
(4)發起人的出資。按照我國公司法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出資,可以以貨幣形式或實務.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或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對于出資的.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或土地使用權,必須估價價格,核實資產,換算成股票。創建者擁有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的出資金額不得超過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20%。
(5)認購股票并繳納全部股票。股票有限公司的發起人,須按照公司法的規定,以書面認足公司章程所規定的股票,即支付全部股款;以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或者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手續。
(6)發起人向社會公開募集股票時,須向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交主要文件:
(7)召集成立大會。根據《公司法》的規定,發行股款支付完畢后,發起人應于30日內主持召開公司創立大會,發起人應于創立大會前15天通知或予以公告。發起人支付的股款或交付抵抵款的出資,除未按時籌措股份.發起人未按時召開創立大會或成立大會決議不設立公司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
上面是小編整理的內容,根據規定,公司成立后入股的股東不一定是發起人,但也可以是發起人,但必須要符合一定條件,即公司設立后的發起人。如有任何疑問,可咨詢聯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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