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在設立公司時,需要認購出資。設立公司需要登記的,應當提供申請、公司章程等更多材料。公司成立登記時股東沒有簽字有效嗎?聯貝整理了相關公司設立知識,希望對*有所幫助。
一、公司設立登記時股東未簽字是否有效。
公司成立前,股東應當認可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申請登記。因此,公司成立時,委托書需要股東簽字,未簽字的一般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三條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九條股東認可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后,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公司登記申請。公司章程和其他文件,并申請設立登記。
二、股東權利包括什么?
1.股東身份權。股東向公司出資并完成相應的工商登記手續后,股東名稱將寫入股東名冊,這意味著某人成為公司股東。
2.參與決策權。成為公司股東意味著有權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決定公司的規模,包括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出席股東大會,行使表決權。
3.資產收益權(也稱股息權)。股東出錢設立公司。經營公司時,股東有權在公司盈利時參與公司利潤的分配。公司解散時,公司有剩余資金的,有權取得公司剩余財產。
4.知情權。只要公司股權成為股東,就有權了解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狀況。
5.優先轉讓和認購新股權。當公司股東轉讓股權或公司計劃增加注冊資本時,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轉讓股權或新股權。
此外,股東還有權以自己的名義向侵犯公司或股東利益的人提起訴訟。
通過以上分析,股東認可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后,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聯合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因此,在設立公司時,相關文件總是需要股東簽字才能有效。如果需要幫助,讀者可以咨詢聯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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